驾驶规则

29 对电车的行为

必须给索道以路权,而且必须清理轨道。例外:如果电车从辅路进入主路,它必须给主路上的车辆让路。

车辆不得停在电车轨道上,不得靠近最近的轨道1.50米。

超车。移动的电车在右侧被超越。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可以在左侧超车,但前提是没有道路并线,并排除任何阻碍来车的因素。

停下来的电车只能以慢速超车。它在右侧被超越,那里有一个保护岛。如果没有安全岛,有轨电车只能在左边超车。如果道路不清楚,最好在电车后面2米处停车。注意:行人下车后可能要穿过车行道。

在没有保护岛的车站,如果火车或电车的乘客必须在交通一侧下车,在同一半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停车,直至乘客离开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