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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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警告信号 只有在交通安全需要时,才可发出警告和灯光信号。必须避免不必要的和过度的警告信号。警告信号不得用于呼叫目的。 当儿童不注意道路区域内的交通情况时,以及在城镇外的盲道、窄弯之前,要发出声音警告信号。天黑后,只能发出灯光信号。在夜间,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允许使用声响警告信号。 43 故障信号灯和危险警告灯 在宽度超过1.00米的机动车上--除了摩托车和带挎斗的摩托车--必须有故障信号。 故障信号必须在车内容易获得。一旦有车辆违反规定停在车行道上或因令人信服的原因停在硬路肩上,就必须立即显示。牵引时,故障信号必须连接到被牵引车辆的尾部。 故障信号灯必须至少放置50米,在有快速交通的道路上,至少在车辆后方100米处的道路边缘,在故障车道的右侧边缘。如果在有信号的停车位上紧急停放故障车辆(416),不需要设置击穿信号。 危险警告灯只能在以下情况下用于警告危险。 a. 在静止的车辆上,除了故障信号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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